足协评议认定蹇韬撞倒奥格布非点球 另三例判罚正确

中国足协最近公布了第19期的裁判评议结果,其中评议了中国足协杯赛和中甲联赛的一些判例。最终足协认定了3宗裁判判罚是正确的。

首先是一起中国足协杯赛的判例。比赛是南京城市对上成都蓉城,第5分钟时,南京城市的20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倒地,但裁判员没有判罚犯规,VAR也没有介入。针对这个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,成都蓉城的守门员只是正常尝试触球,并没有附加的犯规动作,也不是导致南京城市20号队员倒地的主要原因,因此不应视为犯规。裁判员当时没有判罚犯规的决定是正确的,VAR也没有介入判罚,也是正确的。

第二个判例是中甲联赛的比赛,苏州东吴对上辽宁铁人,第77分钟时,苏州东吴的2号队员与辽宁铁人的2号队员接触后倒地,裁判员判罚了辽宁铁人2号队员的防守犯规,并罚点球。评议组大部分成员认为,从现有的视频上来看,辽宁铁人的2号队员拉扯了苏州东吴的2号队员,阻止了后者去争球并导致其倒地,所以裁判员判罚辽宁铁人2号队员犯规并罚点球的决定是正确的。

第三个判例也是中甲联赛的比赛,黑龙江冰城对上南京城市,比赛第7分钟,南京城市的30号队员进球了,但裁判员却判罚了进攻方的越位犯规,进球无效。对于这个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,南京城市队进球的30号队员在其队友触球时是处于越位位置的,尽管黑龙江冰城的队员之后触球了,但来球很突然,他们没有时间去调整身体动作,只是本能地做出了踢球的动作。根据竞赛规则,判断越位犯规时要考虑到守方队员是否“有意触球”,而在这个情况下,黑龙江冰城的队员并没有有意触球。因此,南京城市的30号队员在越位位置得到了优势,并进球,属于越位犯规,所以进球被判为无效,裁判员的判罚是正确的。

这三个判例的评议结果都表明了裁判员的判罚是正确的。这一系列的评议,对于足球裁判员的职业发展和提高裁判质量具有积极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