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里纳斯:参加选秀的球员应有权选择所属队伍

阿里纳斯表示,参加选秀的球员应该有权力选择他们想去的球队。他认为,对于排名前三的球员来说,他们可以告诉联盟自己想加入哪支球队,然后球队会支付相应顺位的薪水。然而,球队的选择权是由命令决定的,球员只能选择那些当晚还没有使用选秀权的球队。例如,如果有三个人都想加入马刺队,但马刺队在该年的选秀中有两个选秀权,那就只能有两个人能够选择马刺,另一个人只能选择其他队伍。如果你想和詹姆斯一起在湖人队打球,那你就会成为第17顺位的新秀,然后湖人队会支付你作为第17顺位的薪水。